为有序开展莲都区待聘教师储备库管理工作,现就已纳入莲都区待聘教师储备库未聘用待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3年经公开招聘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人员,因本单位无岗位空缺未聘用者,今年有意愿上岗的请于2024年8月6日下午16:00前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莲都区教育局408办公室提交书面上岗申请。
2、2023年经公开招聘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人员,今年提供岗位但本人不愿意上岗者,将清退出莲都区待聘教师储备库。
特此公告。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
原文: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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