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平湖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政审进展情况,现将第四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凡组织或个人认为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平湖市财政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3-85578513)。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办法。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6日。
《平湖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第四批拟录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平湖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第四批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1 | 成菲菲 | 平湖市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商员 |
2 | 缪云 | 平湖市泖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融资 |
平湖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0日
原文: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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