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2024年3月20日发布)和有关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姓名 |
1 |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潘火分院) | 社区医生(一) | 张安宁 |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30日
监督电话:0574-87418608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
2024年8月22日
原文: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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