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部分岗位取消招聘指标的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缴费工作已完成。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现将取消岗位招聘指标公布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原招聘指标

取消情况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麻醉科

2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护理(2)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急救站院前急救

5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精神卫生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内科(2)(呼吸、神内、内分泌)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内科(3)(急诊、重症ICU)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外科系(1)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外科系(3)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第三医院

皮肤科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中医医院

影像诊断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卫生院

全科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中心卫生院

麻醉科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中心卫生院

超声诊断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卫生院

全科

1

取消

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海曙区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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