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经理学院招聘公告》规定,经初审、面试、考察等环节,拟录用下列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政治面貌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拟录用岗位 |
1 | 李洋 | 女 | 1998年7月 | 研究生 | 党员 | 新疆师范大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项目负责人 |
公示期三天,从2024年12月18日起至12月20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宁波经理学院联系,要求举报者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74-8822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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