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5〕133号)、《路桥区安置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路残联发〔2022〕31号)文件规定,加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切实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员实现再就业。经个人申请,区残联对人员身份进行资格审核,拟对路桥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10日
联系人:李梦竹
联系电话:0576-82755085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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