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台县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开发保护中心202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取消(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经研究,决定对以下招聘职位进行核减。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报名人数 | 核减指标 | 核减后指标 |
天台县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开发保护中心 | 1 | 0 | 1 | 0 |
天台县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开发保护中心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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