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一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 司法辅助员 | 章节 | 女 | 浙江工商大学 | 审计学 |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政法委员会 | 综合辅管员 | 陈泽鹏 | 男 | 美国福特海斯州立大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温州市洞头区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 | 综合辅管员 | 陈俊言 | 男 | 温州理工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 综合辅管员 | 郭志鸿 | 男 |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 会计学 |
温州市洞头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 综合辅管员 | 甘荟轩 | 女 | 温州大学 | 学前教育 |
温州市洞头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 综合辅管员 | 彭巧桥 | 女 |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温州市洞头城发矿业有限公司 | 地质工程技术人员 | 万良洪 | 男 |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 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 |
机电工程技术人员 | 杨淏 | 男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27日起到2025年3月29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9769。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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