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0 名,报备员额教师3 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 年4 月11 日下午5﹕00。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5 年4 月12 日(周六)上午9∶00 至下午2∶30。
现场报名地点:海宁市硖石小学(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塘南东路736 号)。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技能测试时间:2025 年4 月13 日(周日)上午8∶30 开始体育、美术岗位技能测试。美术技能测试特长展示项需自备工具材料。具体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后通知。
2.笔试时间:2025 年4 月19 日(周六)一天。具体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后通知。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详见《海宁市教育系统2025 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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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对象范围
1.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要求研究生阶段或本科生阶段其中一个学段为教育学类或师范类。
3.普通高校2025 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列入国家原“985 工程”“211 工程”大学毕业生,世界一流建设大学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的“一流学科”专业毕业生。
(2)6 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宁教育事业。
2.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3.户籍要求:
(1)符合“招聘对象范围”第1 点、第2 点的考生要求为浙江省生源或户籍(户籍以2025 年4 月12 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至2025 年4 月12 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2)符合“招聘对象范围”第3 点的考生,户籍不限。
(3)面向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岗位要求为海宁市户籍。
4.年龄要求:18~30 周岁(1994 年4 月12 日至2007 年4 月12 日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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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师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2025 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无需提供,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学历要求: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岗位所需专业要求:《海宁市教育系统2025 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详见附件1)。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其他要求”栏。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2025 年8 月31 日前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书和语文教师岗位需要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符合“招聘对象范围”第1 点、第2 点的考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须一并提供;符合“招聘对象范围”第3 点的考生如尚未取得,须在聘用一年内(即2026 年8 月31 日前)提供,否则予以解聘。 8.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经参加过海宁市教育系统2024 年11 月、12 月赴高校招聘新教师并签约、2024 年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引进高层次人才完成拟聘用公示人员、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5 年3 月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已入围体检的考生。
(2)截至2025 年4 月12 日,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 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 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 号),在近2 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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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
预报名:应聘人员在4 月12 日现场报名前登录https://zp.zjhnedu.cn/ ,在“考生在线报名”栏目填写基本信息。
现场报名: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网上预报名人员也须凭下列材料现场报名,进行确认。报名信息以现场报名确认信息为准。
(1)《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正反面打印在A4 纸上);(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5 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报考;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 年4 月12 日);(4)教师资格证(2025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需提供,符合“招聘对象范围”第1 点、第2 点的考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符合“招聘对象范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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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点的考生在聘用一年内(即2026 年8 月31 日前)提供);(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6)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往届生如无法提供附件3 证明的,可提供其他能证明本人学习经历为师范类的材料)。(7)委培生(定向培养)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 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3 人的岗位,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 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面向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岗位不受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限制。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
体育、美术岗位的考试、考核项目采用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的考试、考核项目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技能测试:满分100 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 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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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 分,成绩低于60 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满分为100 分。内容为: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两科,满分均为100 分。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教学理论成绩*30%计算笔试成绩。
体育、美术岗位根据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 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 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 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艺术特长展示”,总分为100 分,其中“试讲+提问”为75 分,“艺术特长展示”为25 分。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试讲+提问”满分为100 分。面试成绩低于60 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育、美术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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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拟聘用单位,并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海宁市人才网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在签订聘用协议后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 年。
新聘用的面向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6 年。
七、其他事项
1.普通高校2025 年应届浙江省外高校考生如参加现场面试,可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标准为800 元。
2.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公布,届时考生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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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查询。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 号)执行。
4. 咨询电话:0573-87297325 ,0573-87226129 ,0573-87229920。
监督电话:0573-87287039。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229494953/index.html按信息类别浏览: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rs.com
附件:1.海宁市教育系统2025 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
3.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海宁市教育局
2025 年4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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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海宁市教育系统2025 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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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海 宁 市 教 师 招 聘 报 名 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上传近期一寸 电子照片 | ||||||||||||||||||||||||||
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民 族 | |||||||||||||||||||||||||||
籍 贯 | 学 历 | 学 位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专 业 | 是否师范类 | ||||||||||||||||||||||||||||
教师资格证取得情况(勾选) | 已取得 ( ) | ||||||||||||||||||||||||||||
未取得 | 未取得 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 | ||||||||||||||||||||||||||||
工作单位 | 单位 | 质 | |||||||||||||||||||||||||||
身份证号 | 户籍所在地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本人联系电话 | 其他联系电话 | ||||||||||||||||||||||||||||
本人简历 (从高中起至 今) | |||||||||||||||||||||||||||||
报名序号 | 报考岗位名称 | ||||||||||||||||||||||||||||
承 诺 本人对所报职位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职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本人愿被取消录用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其它承诺事项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
初审人签名 : 年 月 日 | 复审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注:本表一式一份,请打印在一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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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海宁市教育局:
同志属本校 届全日制 专业
师范类毕业生。
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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