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武义县卫健系统“县编省代招代培”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武义县卫健系统“县编省代招代培”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县编省代招代培”卫生人才招聘单位为杭州市中医院武义院区(武义县中医院),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数等信息详见《武义县卫健系统2025年“县编省代招代培”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本次招聘未能完成的招聘计划,将另行安排招聘,具体招聘计划数及招聘时间、地点详见武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招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其他岗位要求详见《武义县卫健系统2025年“县编省代招代培”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武义县卫健系统在编人员或已与武义县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2)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邮箱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17:00;现场招聘当天在现场确认期间可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个人报名或总院推荐2种方式。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武义县卫健系统“县编省代招代培”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与其他报名材料扫描后一并发送至邮箱:524929277@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
(2)总院推荐:由杭州市中医院(以下简称总院)推荐给武义院区(以下简称分院)的应聘人员,填写《武义县卫健系统“县编省代招代培”总院推荐表》(附件3),并与个人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后一并发送至邮箱524929277@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材料。
采用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在现场确认当天将上述报名材料提交给现场招聘工作人员。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卫健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获奖荣誉等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现场确认及招聘。
(三)现场确认
对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下一招聘环节。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
(四)笔试
经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笔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入围面试。
博士研究生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计入该岗位入围面试比例。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面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等方面能力。
(六)双向选择及签订协议
1.双向选择
招聘单位及县卫健局在招聘计划数内,结合实际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面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笔试一次,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签订协议
双向选择后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协议。
(七)体检
签约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聘单位及县卫健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签约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且不能在考察工作期提供应聘所需相关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县卫健局对拟聘人员在武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县卫健局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3.应聘人员须在录用(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录用后临床类别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录用后需在武义县卫健系统服务不少于10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和在总院培训进修时间)。
6.“县编省代招代培”卫生人才薪酬待遇、管理规定等根据《武义县卫健系统“县编省代招代培”工作实施方案》(武卫健〔2025〕15号)执行。
7.关于“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廖老师0579-89072799
杭州市中医院武义院区(武义县中医院):倪老师1525897187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义县人力社保局和武义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附件: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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