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是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委托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局级。主要职能职责为: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承担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研究、编制和评估;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承担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提出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研究区域发展重大问题,承担落实长三角一体化、杭甬“双城记”、宁波都市圈、新型城镇化、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的政策咨询;研究开放重大问题,承担落实“一带一路”、自贸区、海洋经济、港口发展、开放型经济等方面的政策咨询;研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承担科技创新、产业布局、数字经济、未来产业、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咨询;研究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承担服务业重大平台谋划、重点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咨询;研究城市安全韧性、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融资体制重大问题,承担重大项目前期谋划、评估和咨询;研究绿色发展重大问题,承担能源低碳、环境资源、气候变化等相关领域的政策咨询;研究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承担人口发展、社会发展、文化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职位 职责 | 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 条件 |
综合 研究 | 专业 技术 | 1 | 从事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与规划编制工作 | 区域经济、资源与环境经济、产业经济、金融、数量经济、能源经济;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全国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注:1.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应聘人员属于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就业协议或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
2.报名办法:发送报名材料到邮箱:nbfgyzrc@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发送的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通过网上报名的须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3.应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认定本次招聘的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资格审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3、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进一步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
联系人:叶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6783、89187884;
网站地址:http://www.nbdpri.cn/;
公开招聘邮箱:nbfgyzrc@163.com;
监督电话:0574-89186700。
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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