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合同制】衢州消防救援支队柯山大队化工专家值守招聘公告(招2人,04月10日~05月16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衢州市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2人

报名时间:2025年04月10日-05月16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满足衢州智造新城高新园区消防救援力量的需要,根据《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灭火救援专家值守工作的通知》要求,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柯山大队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化工专家驻队值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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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化工专家2人,互为AB 岗位。

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

(一)工作地点

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柯山大队(衢州市春城路15号)

(二)工作时间

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1人在大队分指挥中心值班值守。8小时工作时间外实行轮班不定时工作制,1人24小时辖区备勤制度。

招聘条件

(一)专业资质与经验

1、值守人员学历与职称:需具备化工相关专业(如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化工安全工程、精细化工、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消防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核生化消防、消防指挥、化学、材料与化工等)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类注册资格)。部分情况下,危化品管理或石油化工领域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2、值守人员从业经验:需从事化工或消防安全领域相关工作满3年以上,熟悉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化工行业安全标准,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及独立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值守人员政治与品德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失信行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严谨,责任心强,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能公正履行专家职责。

(三)值守人员年龄与身体要求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精神状态,能够适应现场救援高强度技术指导工作。

(四)不得报考情形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工作职责

(一)值守职责

1、值班值守:8小时工作时间每日1名专家在大队分指挥中心值守或随同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入企服务、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等日常性工作。8小时工作时间外实行1名专家辖区备勤值守,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未经审批不得离开衢州市区范围,确保发生灾害事故时第一时间到场开展指导。

2、辅助决策:协助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参与灭火救援辅助决策、灾情研判跟踪,指导事故现场企业进行工艺流程处置,参与战评总结、案例复盘、桌面推演、战术研讨、火灾事故调查、专项检查、重大火灾隐患认定等日常性工作。

3、业务咨询:为灭火救援预案修(制)订、作战信息卡编制、消防演练、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案件办理等提供技术支持,与大队共同研究答复企业提出消防有关专业技术咨询工作。

4、教育培训:每月至少为大队指战员开展1次理论或专业技能授课,通过开展研讨、培训授课,为大队培养精细化工专业骨干力量,入企服务时根据企业需求免费开展相关工作培训。

5、课题研究:深入研究辖区内灭火救援行动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参与灭火救援领域专题调研、业务咨询及科研项目的起草、论证工作,每年专家与大队共同确定2个专业领域灭火救援、火灾试验、装备革新等方面授课课题,开展专题研究。

(二)保密职责

需与大队签署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守工作纪律,未经大队授权或审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任何涉及灭火救援行动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等。

(三)其他要求

1、不得以专家名义从事不当获利活动;

2、备勤值守期间(8小时工作时间外)不得饮酒;

3、专家每日工作完成情况需接受量化管理,重点时段、临时性应急工作与大队交接后方可离岗。

工作待遇

(一)劳动报酬:每人每年16至20万元,工作时限1年,具体薪资、社保、保险等面议。

(二)工作保障:提供一日三餐、个人工位及事故现场个人防护装备。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5月16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中午11:30,下午2:00-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柯山大队(衢州市春城路15号)

(三)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交到报名地点。

(四)报名资料:

1、应聘报名表(附件1),需贴上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职称证明、从业经历材料;

4、征信报告原件;

5、公安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报名要求:

1、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资格,故意隐瞒、谎报自身疾病(如家族遗传病、先天疾病、传染病、心理疾病、精神疾病)以及在体检、政审等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3、应聘人员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等原因无法履职的,用人单位录用后亦可根据工作合同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造成其他法律后果或安全事故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上交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原件不予退还;

5、在职人员需经原单位同意;

6、报名结束后,大队统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视报名情况开展体检、考核、政治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报名联系方式:姜先生158570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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