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辅助岗位2名、检验检测清洗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2、温州市户籍。
3、年龄要求:应满18周岁,最高年龄原则上限制40周岁(检验检测清洗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
4、学历要求:技术岗位应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非技术岗位应达到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检验检测清洗工作人员等可适当放宽)。
5、技术岗位专业要求:药学、药剂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药理学、药化学、微生物、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食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检验等专业,能承担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及前处理等工作,能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有食品药品检验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5月23日中午12:00。
2、报名需提交材料:应聘者将《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户籍及本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等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503767391@ qq.com,我院对报名者信息严格保密,所有资料仅作为本次招聘资格审查使用。
3、面试合格、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办理工作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标准按照温州市政府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7-88588980
地点:温州市龙湾区南洋大道浙南云谷J幢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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