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募见习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要求 | 工作内容 |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
财务岗位兼办公室岗位 | 1 | 不限 | 不限 | 大学专科 | 财务相关专业 | 财务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
二、见习期限:12个月
三、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缴纳社保)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四、工资待遇:
按相关文件规定为其缴纳综合商业保险,给予见习人员相应的生活补助费。
五、招用形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公告之日起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就业创业”,进入专区后点击“见习岗位查询”,按单位名称、岗位名称进行搜索,点击岗位后可进入见习岗位详情页面,查看专业、学历、见习内容等岗位具体信息,点击下方“岗位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即可。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见习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择优招用,招满即止。
2.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见习资格。
联系电话:0578-2113287(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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