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9号)、《舟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舟人社发〔2024〕48 号)等文件规定, 为接受群众监督,增加透明度,经发布招用公告、确定人选、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拟招用符合条件人员1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备注 |
1 | 江晶晶 | 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 劳动保障协理员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的形式,向普陀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
联系地址:舟山市东港街道海景时代广场2号楼2楼
联系电话:0580—6200250。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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