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国企】关于宁波翔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无人机驾驶员的公告(招2人,05月16日~05月31日报名)

招录编制:国企

招录地区:宁波市

岗位类型:国企

招录人数:2人

报名时间:2025年05月16日-05月31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宁波翔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宁波南滨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企业,是一家数字化科技运营公司,主要以无人机公共飞行服务、测绘服务、无人机教培、信息系统集成等业务为核心。为优化公司员工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优秀无人机飞手储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无人机驾驶员2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宁波翔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无人机驾驶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范围、对象、具体条件和有关事项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要求,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和范围及其他所需条件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宁波翔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无人机驾驶员计划表》(附件)。

(二)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三)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四)除(三)以外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5月1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须在2025年5月16日前取得。

上述时间,以学历、认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认证书或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九)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7.其他不宜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情况。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报名条件者请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14:00-17:00,在天明中路99号大中山商务楼C座2楼2号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1)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记录截图;(4)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6)其他所需招聘材料。

2.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将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证件不全者取消资格。报名资料未如实提供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经审核通过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宁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报名材料经审核通过的报考对象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面试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分时,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招聘岗位面试总评分(所有评委评分总和)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总评分相同的,按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企业负责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招聘企业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规定

1.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到拟聘用单位报到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拟聘用人员报到后,若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材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3.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公示、递补公告等招聘相关信息统一于宁海县人民政府网站,届时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114090/index.html?number=L30,也可先登录http://www.ninghai.gov.cn,再点击“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在职人员须在报名前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沟通,取得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考人员对公告、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反映。

(四)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65503318,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057455868396。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057455868382。

附件:附件:宁波翔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无人机驾驶员计划表

宁海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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