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教育厅下属公办高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现有杭州和湖州长兴2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7个岗位1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人员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的时限为2025年7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资格条件中所指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4日16:00止,登录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zhaopin.zjvtit.edu.cn/),注册并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招聘服务平台内查询结果,也可在招聘服务平台内招聘动态栏目查看有关考试情况。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该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应及时登录系统,根据考试通知安排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常识、工作业务相关知识等(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若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符合报名要求的前提下,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环节,不占1:5比例,其面试成绩按100%计入总成绩。
笔试有关安排另行在学校招聘服务平台“招聘动态”栏目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及与岗位要求有关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名额不再安排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天进行下一环节考试。
3.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在职业教育基本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入围面试人员信息、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等有关安排将另行在我校招聘服务平台通知。
(三)体检、考察
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并结合教育部关于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认定。考察环节一般还视情况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两周的业务能力考核。体检、考察均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形,招聘单位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及递补人数。决定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无法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办理原单位离职手续和本单位报到手续等事项的人员,招聘单位届时不保留资格。本次招聘人员应在2025年9月前到岗完成入职手续。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2.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zjvtit.edu.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我校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8481769(学校纪委办公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人事处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8489311(汪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附件: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表(2025年第二批).xlsx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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