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岗位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面试安排的通知

按照《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2025年4月24日)规定的程序,经报名、资格复审,公开招聘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岗位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现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序号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1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02

77.00

2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03

81.67

3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05

92.33

4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06

76.67

5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09

90.00

6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11

77.00

7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12

91.33

8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15

70.00

9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17

缺考

10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18

79.33

11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19

缺考

12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21

74.00

13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24

66.67

14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34

64.67

15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250403037

缺考

二、试讲成绩

序号

报考岗位

准考证号

试讲成绩

1

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

250402004

84.40

2

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

250402006

81.23

3

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

250402008

83.77

4

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

250402014

90.50

5

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

250402019

80.00

6

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

250402023

85.17

7

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

250402024

82.37

8

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

250402038

82.07

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2025年4月24日)规定: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岗位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岗位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下(根据姓氏笔画排序):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业教育专职研究人员

1

许路涵、陈小燕、罗丹

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

1

王冬霞、徐子涵、黄佳妮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25年5月25日上午08:30,地点:中和楼1007。

五、注意事项

请考生及时留意有关信息,按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到达面试报到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或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六、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至诚楼401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0574-87422025)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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