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整形美容科和内分泌科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经过面试初试和复试环节,按招聘人数及规定录用办法确定以下人员为本次招聘体检、考核对象。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公示七天。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整形美容科科室辅助人员 | P-25-26 | 丁千慧 |
内分泌科科研项目辅助人员 | P-25-27 | 王一芾 |
二、体检安排
体检材料递交时间:5月26日上午8:30,地点:之江饭店北楼508
体检时间为:5月26日,地点:潮王院区健康体检中心
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时需出示身份证。
如未能按照按时到场体检、递交材料视为放弃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三、体检材料递交
体检材料递交时,必须同时出示以下材料的原件。
(一)非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原单位聘任文件(如有,则需递交原单位发文的红头文件)。
4.岗位所需要的四六级证书、党员证明等复印件。
5.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6.《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见附件)
非应届毕业生及无三方协议应届毕业生,需预交违约金伍仟元(编外),预交的违约金将于入职后统一退还。
(二)应届毕业生上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成绩单(原件),均需盖章。
4..岗位所需要的高中毕业证书或者高中毕业证明复印件、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原单位聘任文件、四六级证书等复印件。《个人思想政治情况承诺书》(附件1)
5.三方就业协议书(请务必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原件中请将毕业生个人信息部分填写完整,务必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在备注栏填写: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
6.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书签约单位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300007271862487
单位性质:国有/有限责任
单位类型:其他服务
通信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81号16楼
档案接收地址:杭州市古翠路50号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浙江省人才市场
档案联系人:档案部
档案联系方式:0571-88397127
单位联系人:沈洁
单位联系电话:0571-87208968
邮箱:173298161@qq.com
应届生如需网签的,将网签流程、网签信息发送至邮箱xhrsk@126.com,待新世纪公司发起网签。邮件名称需命名为“岗位+姓名+劳务派遣岗位”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在本院体检人员,费用由医院承担,早上7:30开始,抽血时间早上7:30至9:00。
(二)体检当天空腹至少八小时(体检前晚10点以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不要化妆、不戴金属饰物及隐形眼镜,不穿连裤袜,连衣裙。
(三)留尿应留取中段尿(即先排一点尿后,再留尿)。
(四)女性月经期不宜行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3-5天再补检。
(五)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完成后,将信封交回健康管理中心。
(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承担。原则上要求在体检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前完成体检。
(八)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有关说明
1、医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318号,地铁2号线沈塘桥站附近。
2、之江饭店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号-200号,地铁2号线沈塘桥站附近。
2、咨询电话:0571-88842601樊老师、贾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可将具体咨询问题以“应聘岗位+姓名+咨询问题”为主题,发送至“xhrsk@126.com”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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