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商业幼儿园创办于1957年6月,是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元一园和劲茂府园2个园区。幼儿园秉承“运动启智慧,阳光育童年”的教育理念,注重内涵发展,培育健康、乐学、友好、自信的完整儿童。先后荣获浙江省首批幼儿体育示范幼儿园、浙江省五一巾帼标兵岗、嘉兴市幼儿园课改首批示范性试点园、嘉兴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示范单位、第九轮嘉兴市教育科研基地、嘉兴市儿童青少年积极教育行动种子学校等荣誉。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任合同制教师2名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亲和力强,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3.嘉兴市户籍 (以2025年6月10日在册户口所在地为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教育岗位工作人员的。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职教师(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证书须在2025年6月10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于2025年6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出具有效期内的国家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应聘人员需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0日以后出生),任期内县区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三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18日(8:00-16: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商业幼儿园元一园(嘉兴市城南街道梁林路210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3-82682903。
3.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嘉兴市商业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文末附件,用手机打开下载,并用A4纸打印,按要求如实填写)。
(2)应届生:户口本、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幼儿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
(3)在职幼儿教师(社会人员):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
(4)应聘人员符合放宽年龄的,需另外提供能够佐证的文件或证书。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满分100分。
2.面试:按笔试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面试内容为微课+技能展示+现场问答。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决定岗位排名。
(三)体检
教师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商业幼儿园”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六)聘用
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服从园区岗位安排,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原已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并出示解除合同证明。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嘉兴市商业幼儿园决定是否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替补)。
四
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573-82682903
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商业幼儿园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解释执行。
嘉兴市商业幼儿园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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