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合同制】关于2025年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招5人,06月18日~06月26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椒江区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5人

报名时间:2025年06月18日-06月26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委编办等3部门《关于市、县法院司法雇员配备的意见》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法院司法雇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经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审执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人数和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5名,具体如下:

岗位一:2名(男性);

岗位二:3名(性别不限)。

三、招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满18周岁(2007年6月18日以前出生),大专、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台州户籍(含台州生源地);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录法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司法雇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父母、配偶、子女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7.有其他不适合担任司法雇员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9:00至6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扫描指定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所填报的人员信息即为其本人资格初审依据,填报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填报不实或影响公平公正的,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6月19日至6月27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完善资料后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6月27日17:30。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6月30日9:00—7月5日13:30。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1)笔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法律和综合知识;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看打和听打两方面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中文录入一般要求达到70字/分钟以上,听打、看打成绩各占专业技能测试50%。

(2)笔试时间:7月5日,下午13:30—15: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30开始专业技能测试,每场30分钟。

(3)考试地点:台州市椒江区职业中专(台州市椒江区椒金路5号,台州第一中学东200米)。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5的,所有考核合格人员均进入)。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证件(证明)与招录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913室),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笔试、面试综合后的总成绩得分排名,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与人员放弃出现缺额时,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根据工作需要,在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根据总成绩排名,在未录用的人员中依次确定若干名递补人选。招录结束后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形,经体检考察合格,递补人选可予以递补录用。招录考试总成绩有效期自考试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

被录用人员由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指导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五、其他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25年6月18日,户籍以2025年6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台州生源地(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台州户籍)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各职位要求报考。

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6月18日。留学人员应提供2025年6月18日前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7月1日前取得。

3.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3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4.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招录岗位的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7.司法雇员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从业限制、保密纪律等规定。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但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拟录用人员需向本院作出上述承诺再予以录用。

8.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6-8810810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9.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网(https://www.jjfyw.gov.cn/,法院动态);

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n/,最新资讯)。

10.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内部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举报电话0576-881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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