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合同制】2025年路桥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公告(招27人,06月26日~06月30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路桥区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27人

报名时间:2025年06月26日-06月30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和民政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提升服务和治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与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是指专职从事基层民政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与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6名,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路桥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2025年路桥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

路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uqiao.gov.cn/)和“路桥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平台。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二)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6.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9:00—6月3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26日9:00-7月1日17:00

资格初审方式: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和路桥区民政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5年6月26日9:00—6月30日17: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三)笔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7月9日9:00-7月12日9: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5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地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管理知识、经济理论、社区相关知识和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笔试加分分值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加分项目与加分分值:考生取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8分。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为依据。

有笔试加分项目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环节如实填报笔试加分情况,根据报名时填写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情况进行加分并纳入后续审核环节。若出现因个人原因在报名环节未如实填写加分情况而造成加分遗漏的,后续不再接受加分项目更改或补报,相应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若资格复审时发现加分项目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报名提供虚假信息,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缺考或零分者不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资格复审人员取消笔试加分资格的,该岗位资格复审对象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重新确认;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和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笔试加分的人员,还需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打印的个人党员信息并加盖党支部公章;报考面向优秀网格员岗位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附件3)1份。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的,可视同为国内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须在面试开始2天前完毕。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在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分值)×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分值)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以笔试加分分值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笔试加分分值、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排位在前。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由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路桥区民政局和相关镇(街道)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实行储备制度,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面试合格的未录取人员中,按比例确定储备人员,人数详见附件1。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在储备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储备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由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组织。

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由镇(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发放薪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户籍、学历、职业资格等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5年6月26日,相关学历、职业资格等证书需在2025年6月26日前取得。

(二)本次面向专职网格员定向招聘岗位涉及的“连续在岗满3年”指满3周年(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26日),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人员、公示(拟聘用)后放弃的人员,将记入专职社区工作者聘用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报考路桥区专职社区工作者。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七)本公告关于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未尽事宜,由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关于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招聘未尽事宜,由路桥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6-82238559(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

0576-82447110(路桥区民政局)

附件:1.2025年路桥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

2.2025年路桥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3.网格员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路桥区现代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附件1:2025年路桥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5年路桥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网格员岗位工作经历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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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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