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9名。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1 | 临床组 | 1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技术类 | 研究生 博士学位 | |
2 | 放射介入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核医学、放射影像学 | 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规培证书/证明 |
3 | 耳鼻咽喉科 | 1 | 耳鼻咽喉科学 | 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规培证书/证明 |
4 | 血液内科 | 2 | 内科学 | 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规培证书/证明 |
5 | 检验科 | 1 | 大专:医学检验技术本科: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初级及以上执(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
6 | 肿瘤放射治疗科 | 1 | 本科:放射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 研究生:医学影像技术 |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初级及以上执(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
7 | 中药房 | 1 | 本科:中药学 研究生:中药、中药学 |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具有初级及以上执(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
8 | 眼科 | 1 | 大专:眼视光技术、眼视光仪器技术、视觉训练与康复 本科:眼视光技术、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 研究生:眼科学、眼视光学 | 大专及以上 | 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须持有相应的专(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一致;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9日之后出生),但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9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 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7月9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周三),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嵊州市人民医院11号楼一楼大厅 (嵊州市三江街道丹桂路666号)。联系电话:0575-83022199。
3.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打印的报名表(附件1)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各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以上需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确认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自理。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本院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
1.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应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在聘用期内需服从岗位调剂。
2.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22199(嵊州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附件:1.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
2025年7月3日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