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员额制】关于2025年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基层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的公告(招1人,07月17日~07月22日报名)

招录编制:员额制

招录地区:湖州市

岗位类型:遴选

招录人数:1人

报名时间:2025年07月17日-07月22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市中院面向全市基层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遴选的办法。

二、遴选范围和数量

(一)遴选范围

全市基层法院的员额法官。

(二)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员额法官1名。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

4.在基层人民法院担任法官5年以上,含司改前任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截至2025年8月);

5.已纳入浙江省法官员额管理,任三级法官以上等级或任四级法官2年以上(法官等级时间截至2025年8月);

6.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7.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录用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遴选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具有其他不适合遴选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登录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下载打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将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以“遴选报名-姓名(单位)”为邮件主题,打包发送至法院内网电子邮箱(dingqy@huzzy.zj.pcc),并妥善保管报名相关材料原件。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2日17时,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和报名同步进行。由湖州中院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通过电话通知并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和拟遴选岗位比例未达到3:1,湖州中院可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导致遴选职位被取消的,将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五、组织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湖州中院组织实施,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上午,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养、办案实务、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报名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于7月25日前发送至各位考生内网邮箱。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经盖章同意的《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实务处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成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考察对象与遴选比例为2:1,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有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形,由湖州中院决定是否递补。在考察环节,考察组将对考察对象进行业绩考评,如考察对象业绩考评不合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转任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经湖州中院党组研究后确定拟遴选对象,并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湖州中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报考人员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被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名咨询电话:2522718;监督电话:2522715。

附件: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员额法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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