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供销控股有限公司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鄞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出资成立的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业务涵盖农业产业链打造、农旅产业运营、美丽乡村建设、涉农项目投资等板块。因企业发展需要,宁波市鄞州区供销控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办法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7月16日(含);(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他要求及说明: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合法权益;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行为;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4、具备良好的沟通、分析、表达和执行能力;5、专业知识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与较强的承压能力,善于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四、招聘程序(一)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16:00。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ningbo.jobs.o-hr.com/,在招考公告中选择“宁波市鄞州区供销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于在招岗位中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如未注册,请注册登录并上传本人相关资质证明后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相关资质证明包括(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要求项目可不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二维码,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④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须体现单位、岗位);⑤对应相关工作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历年参保证明);⑥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请考生记录本人注册信息,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工作时间开放)岗位咨询电话:(0574)89292855(工作时间开放)(二)网上资格初审1、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同步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与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初审不通过。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5年7月24日9:00—15:00登录报名系统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考其他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得改报。报名时间截止后,未上传符合岗位相关资质证明或退回重报后未按要求重新上传并报名的,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3、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相应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三)现场资格复审1、时间:初定2025年7月26日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网上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要求项目可不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二维码,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④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须体现单位、岗位);⑤对应相关工作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历年参保证明);⑥相关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复审材料不齐者,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四)笔试1、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初定2025年7月31日09:30-2025年8月3日9:30,具体以笔试公告及后续通知为准。2、通过资格复审,入围笔试的人员,点击指定链接地址http://ningbo.jobs.o-hr.com/,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材料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卷、财务方向专业卷。报考岗位笔试类别详见附件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各岗位将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公布。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告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2、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名单(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专业技术职称从高者优先),总成绩将在宁波人才网公布。(七)体检及考察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2、考察采用背景调查或者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八)公示、聘用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九)有关说明1、本公司为区政府批准设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2、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3、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宁波人才网、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网上招聘系统相关招聘渠道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结果通过宁波人才网发布,其他渠道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本次招聘无关。4、本次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均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详见附件2)5、请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畅通,以确保及时收到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本次招聘通知短信带有【东方众诚】签名,请及时关注,勿拦截,以免错过相关招聘环节。6、本次招聘委托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由我公司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2909(工作时间开放)宁波市鄞州区供销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7月16日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xlsx附件2: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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