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其中,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1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技师学院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创建于1958年,复建于1978年,是综合性国家重点技工院校、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开设有智能制造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与大数据应用、模具设计、汽车维修、环境艺术设计、多轴数控加工、电子商务、焊接加工等40个专业,其中省级品牌专业6个、市级品牌专业4个,已建成工学一体化专业31个。有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三个办学层次,高级工及以上培养层次为100%。学校连续多年作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是宁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为长三角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其中,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教师岗位、烹饪专业教师岗位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智能制造专业教师岗位(紧缺岗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规定,采用直接考察的办法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 人数 | 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 教师岗位 | 专技 | 1 | 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含技师学院技师<或预备技师>)及以上层次毕业。2.专业要求:①本科专业:物联网工程、物联网工程技术专业;②研究生专业:物联网工程、物联网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或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且本科阶段为物联网工程或物联网工程技术专业;③技师学院技师(或预备技师)及以上层次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 3.其他要求:技师学院技师(或预备技师)及以上层次人员需具有物联网专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 |
烹饪专业 教师岗位 | 专技 | 1 | 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含技师学院技师<或预备技师>)及以上层次毕业。 2.专业要求:①本科专业: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②研究生专业:食品与营养专业、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③技师学院技师(或预备技师)及以上层次专业:烹饪(中式烹调)专业。 3.其他要求:技师学院技师(或预备技师)及以上层次人员需具有中式烹调师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 |
智能制造 专业教师岗位 | 专技 | 1 | 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含技师学院技师<或预备技师>)及以上层次毕业。 2.专业要求:①本科专业: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②研究生专业:智能制造、智能制造工程专业;③技师学院技师(或预备技师)及以上层次毕业专业: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 3.技能要求: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选手或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 上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 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 紧缺岗位 |
(二)招聘注意事项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本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是否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以用人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对未录入目录的专业,按所学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2.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4.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并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5.技师学院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视作具备本科学历。
6.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4日9:00至7月30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填报信息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复审资格,填报信息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有不诚信报考记录的,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烹饪专业岗位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智能制造专业教师岗位(紧缺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招聘程序。
4.资格复审
时间:2025年8月3日9:00至8月3日16:00
招聘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相关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在资格复审当天的规定时限内无法提供要求的材料,视作资格复审不通过。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教师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试讲;烹饪专业教师岗位考试形式为技能测试+试讲。
(1)笔试
时间:2025年8月9日9:00至11:00。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及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名单(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及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2)技能测试
时间:2025年8月10日9:00至16:00。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实际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后,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名单(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于技能测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3)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2.智能制造专业教师岗位采用直接考察方式进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通过采用公开报名、直接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高技能人才进行公开招聘。
3.成绩确定
“笔试+试讲”及“技能测试+试讲”满分均为100分,按4:6计分,即:笔试(或技能测试)占总成绩40%,试讲占总成绩60%。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烹饪专业教师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均相同时,增加考试环节。
“直接考察”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和技能水平情况,经直接考察后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
4.各岗位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各招聘岗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公示有异议且经核查情况属实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技师学院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拟聘到教师岗位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在首次聘期的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榭嘉路800号,宁波技师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168005、13732116260。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8063。
宁波技师学院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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