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长兴镇基层管理效能,充实相关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岗位一:资产公司会计
招聘人数:1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
3.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4.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毕业,且取得初级或以上会计职业资格证书;
5.具有3年及以上财会相关工作经历,有企业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优先;
8.身体健康,具有开展工作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岗位二:
资产公司法务及信息化专员
招聘人数:1名。
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 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 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及办公软件应用,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优先;
4. 法律相关专业毕业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6.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优先;
7. 身体健康,具有开展工作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岗位三:
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2名。
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
3. 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4. 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毕业,且取得初级或以上会计职业资格证书;
5. 具有3年及以上财会相关工作经历;
6.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优先;
8. 身体健康,具有开展工作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自愿报名、考试选拔、体检、组织考察、党委审定、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进实施。
1.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77号208室。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工作日9:00—16:00)。
3.咨询方式:联系电话56857829,联系人:浦老师、禹老师。
4.材料要求: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并现场填写《长兴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诚信承诺: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2.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初步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等/待/志/同/道/合/的/你
报酬待遇
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按所在单位同等人员标准享受待遇,并根据学历、所获职称等实行差异化报酬。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长兴镇党群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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