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行政编】2025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招1人,08月08日~08月15日报名)

招录编制:行政编

招录地区:台州市

岗位类型:公务员

招录人数:1人

报名时间:2025年08月08日-08月15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岗位一级科员1名,详见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市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务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其中,新录用公务员须具有县(市、区)机关3年以上或乡镇(街道)机关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

7.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8.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任职回避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电子邮箱地址为:jiaojianghbj@163.com。联系电话:88897950。

2.报名材料。《2025年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签字盖章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上述材料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报考公开遴选岗位+姓名,并来电确认)。

3.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9:00至8月15日17:00。

(二)资格审查。2025年8月8日9:00至8月18日17:00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未达到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导致遴选职位被取消的,将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笔试。2025年8月30日上午9:0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分50%。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公开遴选单位商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由高到低排序,按遴选职位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相关手续。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台州市党建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1.2025年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2025年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doc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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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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