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事业编】2025年衢州市衢江区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公告(招4人,08月13日~08月20日报名)

招录编制:事业编

招录地区:衢江区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4人

报名时间:2025年08月13日-08月20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因工作需要,衢州市衢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4个岗位,需求4人。具体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5年度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在2025年8月20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报考,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三)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四)2025年8月20日,已取得岗位所需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下同)。暂未取得退役证明的2025年退役运动员可凭拟退役证明材料先行报考,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退役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五)本次招聘岗位的年龄计算、招工年限等计算时间均为2025年8月20日前,招工年限是指正式招工经历,试训经历不能作为正式招工经历。

(六)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3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16:00。

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2705253138@qq.com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例如:张**+手球教练)。

3.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2025年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与报名填报信息对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招工经历证明、退役证明、拟退役证明材料(附件3)及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材料等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文广旅体局负责。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截止一周内以邮件形式告知,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

择期举行现场资格复审,进一步审核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资格复审时要求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1.本次教练员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采用考生模拟带训的方式进行。考官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测查,并根据测查结果评定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直至无可递补人员。

(七)考核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文广旅体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按有关程序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2.考核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入围考核对象公布之日起计算。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聘用

1.经面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招聘岗位拟聘用对象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招聘岗位拟聘用对象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含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见习期)一般为1年,其中实际工作经历可计算连续工龄12个月以上的人员,试用期可为6个月。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见习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4.经本次招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衢江区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公务员录用、参军、全日制研究生入学除外。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2.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请自行提前做好沟通协商。

3.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需取得退役证明及解除合同证明。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由区纪委区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61981。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文广旅体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共同解释。

附件1:2025年度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2025年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拟退役证明.docx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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