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乐清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额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工作经历、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招聘额外用工1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乐清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额外用工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技能资格证书等原件一致。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压缩成文件名为“报名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的压缩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qwltzjt@163.com。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单寸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相关工作经历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原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银行工资流水等。
(二)资格初审及面试
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岗位匹配度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如确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择优录取后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乐清人才官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与乐清市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二)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拟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由集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三)未录用人员将纳入用工后备库,后续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优先从后备库选用人员。
(四)未尽事宜由乐清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577-6177900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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