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报市卫健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总务基建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建筑类、设计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男性,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协作精神,无不良记载,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服从组织安排。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江山市中医院组织人事科(行政办公楼三楼),地址:市区江滨路38号。
4.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医院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二)考试
考试包括理论考试、面试二部分。理论分占40%,面试分占60%。
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
3.笔试人员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4.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
5.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1.面试合格的,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编外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由用工单位按照《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用工管理。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2.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冒名顶替以及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
范老师
13454012563(短号73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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