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学校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校医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校医(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临床医学、护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3.具有医师或护士(师)执业证书及相关的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三、工资待遇
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制度及区教育局标准执行。
四、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接收报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发送报名材料到邮箱2621431510@qq.com。
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文件名请注明“校医+姓名”。
3.报名提交材料(均为pdf格式):
①报名表(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
③本人身份证;
④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⑤毕业证书;
⑥医师或护士(师)执业证书及相关的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经审核通过者,将安排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择优录取原则,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其中体检费用需自己承担。
5.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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