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宁波市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所,宁波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是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药品检验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药品(含药用辅料、包装材料与容器)、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的检验检测和洁净室测试工作,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以及药品、化妆品标准及检验方法的研究和制(修)订、标准物质的初选和协作标定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检验 | 1 | 从事检验 相关工作 | 药学、中药学、化学、生物科学、化工与制药及相关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应届生。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 |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6年2月28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5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14日。
2、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3928、0574-89180396(工作日8:30-11:30,13:00-16:30),邮箱:nbyjs_zp@163.com。
3、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请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nbyjs_zp@163.com),邮件命名为:药检所应聘+编外+岗位+姓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报名表(见附件)、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简历等。
4、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视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
1、笔试:100分制,闭卷。笔试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告,考生持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招聘岗位按照约定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确定的面试人员中如有不能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带身份证、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见报名办法)到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方式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属于编外聘用人员。
3、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工资待遇面议。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83928、0574-89180396(工作日8:30-11:30,13:00-16:30);监督电话:0574-89189844(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2.真实性承诺书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
2025年8月25日
标签: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 2025年招聘 编外人员 公开招聘公告 药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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