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
(二)椒江户籍,30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24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等;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四)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五)其他用人单位认为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即日起至2025年9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应聘者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8582075;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台州市教育考试院806室。
2.报名材料:(1)《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报名表》(详见附表);(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根据招聘条件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告知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与岗位适应性测试。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后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自行放弃的情况,则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四、聘用
本次录用的人员,与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驻市教育考试院,试用期为两个月。录用后须在本单位服务至少满2年。薪酬待遇按编制外用工财政预算相关规定执行。已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被市教育考试院聘用,须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台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报名表.docx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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