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湖市城关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岗位信息
食堂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食堂工作人员2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城关中学建立合同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学校食堂工作。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年龄要求65周岁以下(1960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工资福利
参照《平湖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平教〔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工资报酬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2025年8月30日——9月7日
报名地点:城关中学总务处
学校详细地址:平湖市新华北路130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胡老师 13511393828(693828)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其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须同时提供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六、体检、考察、录用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平湖市城关中学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平湖市城关中学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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