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合同制】丽水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招录编外人员公告(招2人,09月01日~09月12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丽水市

岗位类型:医疗

招录人数:2人

报名时间:2025年09月01日-09月12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是丽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录计划

本次招录计划为2个岗位2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如下:


三、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9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适当放宽。

(四)丽水市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丽水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满足相关文件或公告最低服务年限,并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

(五)招录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详见计划表;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制定,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录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六)本次招录岗位性质为编外用工,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录程序与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招录单位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录岗位计划数3倍的,由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商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取消相应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将在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服务号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携带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到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路7号)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带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5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单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录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

(三)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须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随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未按时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成绩以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的招录信息在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服务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国际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认证证书)的,或存在其他不具备报到条件的,医院可以不保留录用资格。

(六)其他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以往行为负责,任一环节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本次招录有关信息在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服务号公布。

对招录工作有异议的,可及时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8-3037019(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本公告由丽水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具体招录工作由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8:00-11:30,14:00-17:30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78-3037016(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处)。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8月29日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标签: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招聘 编外人员 招录公告 医疗保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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