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为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福州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属事业单位性质,成立于1979年,2020年7月转企改制为国有企业,隶属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三级企业。2010年4月成立全资子公司--福州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是福州市唯一集科研开发、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等国家重点支持产业为一体的国家科技部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具备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现有员工200余人,中高级职称占30%以上,研发人员占20%以上,具备省住建厅全部检测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国家实验室认可及检验机构认可资质(CNAS)。公司勇于为全省各级政府承担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使命,负责省市房建、市政、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的检测工作,如福州轨道交通工程、福州长乐机场扩建工程、福州水系工程、安置房、新区各类大中型公建项目。并长期从事司法鉴定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及纠纷仲裁鉴定工作,承担完成全省各地市法院、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等委托的纠纷、官司、涉及建筑物损伤影响、相邻施工影响等检测鉴定工作等,在福建省拥有良好的公信力和卓越的社会信誉,为打造创新创业创造、人才宜居宜业的福州都市圈贡献应尽的国企力量。
一、选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具有胜任相关岗位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
4.具有优秀的战略思维、全局统筹、跨职能协调、业务计划与管理、绩效达成、团队建设、激励与发展等能力。
5.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选聘程序
市场化选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综合测试、体检、组织考察(背景调查)、审议、公示和录用等程序实施。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10月31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发送公司邮箱jiankesuo_2001@163.com,逾期不受理。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包括:《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应聘信息登记表》、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任职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能证明个人经验、能力、业绩的其他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五、聘任及待遇
1.岗位聘任方式
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由福州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与聘任人选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
聘任人员实行聘任制,劳动合同期限与聘任合同一致。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
2.薪酬待遇
实行“业绩与薪酬双对标”机制。在统筹其所承担的任务及履职表现确定具体薪酬,具体薪酬面议。
六、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2.招聘期间,公司将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者有关事宜,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3.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信息保密。
七、联系方式
公司邮箱:jiankesuo_2001@163.com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G区21号楼三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综合办公室
电 话:0591-88300302、88300285
附件: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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