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事业编】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招3人,09月17日~09月28日报名)

招录编制:事业编

招录地区:嘉兴市

岗位类型:事业单位

招录人数:3人

报名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月28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浙江省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到2025年9月17日;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9月17日前取得;归国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9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5.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日期: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8日。

2.报名材料:①《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个人近两年工作总结;③本人身份证和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④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现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证明材料。其中①②提供doc或wps格式文件,③④⑤提供jpg或pdf格式的扫描件。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所需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Jxjkqzp@163.com,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所提供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浙政钉方式反馈。

本次公开选聘设置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选聘人数或取消选聘计划,相关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s://www.kfrl.zj.cn)。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选聘计划1:15比例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相等造成入围人数超过选聘计划数的,另行组织加试。

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选聘计划1:15比例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文字水平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选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交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中经济管理岗位根据拟聘用人员专业情况、工作经历和综合素质等统筹安排岗位。拟聘用人选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2.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电话:0573-83388208。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解释。联系电话:0573-83677752。

附件:附件1: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附件2: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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