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桐乡市中医医院、桐乡市第四人民医院、桐乡市大麻镇卫生院有招聘救护员和驾驶员的需求,现桐乡市桐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派遣至上述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护员2人、桐乡市中医医院救护员1人、桐乡市第四人民医院救护员6人、桐乡市大麻镇卫生院驾驶员1人(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勤奋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其他不宜应聘的。
(二)岗位条件
1.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护员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专业,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注册护士资格证,户籍不限。需抬担架,三班倒,适合男性。
2.桐乡市中医医院救护员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专业,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注册护士资格证,户籍不限。需抬担架,三班倒,适合男性。
3.桐乡市第四人民医院救护员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注册护士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户籍不限。需抬担架,三班倒,适合男性。
4.桐乡市大麻镇卫生院驾驶员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C1及以上驾驶证准驾等级,限桐乡市户籍,适合男性。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①报名表;②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③学历证书;④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等。
2.桐乡市桐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9月22日- 9月26日8:30-11:30,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凤鸣路81号,桐乡市桐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五楼综合部,联系电话:0573-89370588。
5.报名表(见附件)或网络下载地址:https://qr61.cn/o1UxHt/qKlvp1m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因个人原因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桐乡市桐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能测试项目为负重50米折返跑,测评为达标制,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评标准见附件3。
参加体能测试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测评不达标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的,取消应聘资格。测评合格人员,招聘计划不足3名的按1:3比例进入面试,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足1:3或1:2的,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测试时间:2025年9月27日上午8:30。
测试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县前街1213号桐乡市卫生学校田径场。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桐乡市桐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相同的,按体测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2025年9月28日下午14:00。
面试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凤鸣路81号,桐乡市桐享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三)体检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桐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享健康”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桐乡市桐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桐乡市桐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9370588。
桐乡市桐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
附件1-桐乡市桐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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