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员额制】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87人,10月13日~10月17日报名)

招录编制:员额制

招录地区:龙湾区

岗位类型:事业单位

招录人数:87人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满足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人员(含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

4.截至2025年10月1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报考“户籍不限”的岗位或以生源地报考的,除外);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 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6.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涉嫌违法违纪人员;

7.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温州市龙湾区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市龙湾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其人员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相关待遇及管理与使用事业编制人员相同。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为非全日制学历,需额外提供既往全日制学历的证明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专业审查参考《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四)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5年10月13日。

(五)面向2023—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对象范围:

1.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 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本公告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17日17:00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录”,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未选择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20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5年10月21日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或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10月22日9:00—10月28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人。请考生注意查询缴费是否完成,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22日17:00前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简称:有效身份证,下同)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安防路人防大楼508室,下同),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

5.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下同)予以公告。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10月29日14:00-17:00到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并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5年11月1日—11月8日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

2.笔试科目:《岗位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两个科目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

3.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分《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70%)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30%)两部分,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科目详见《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列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近期彩色免冠单寸照片3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若为非全日制学历,需额外提供既往全日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附件4)、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考附件5)。

招聘单位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非全日制学历的,开展其既往学历的验证和有效性审查,无法证实学历有效的,资格复审不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报名时隐瞒个人身份或提供虚假证明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其空缺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本环节递补仅限一次。

(四)体检、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列为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将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核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本环节递补也仅限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等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户籍要求为“浙江省”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浙江省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及生源地为浙江省各县(市、区)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温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5年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本公告公示期2025年9月25日起至10月10日止共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25日至9月28日)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本次招聘对象在龙湾区卫健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八)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龙湾区卫生健康局0577-85503050、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85987017、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卫生健康局、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xls

附件3:2025年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docx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docx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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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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