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配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现根据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拱墅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附件《2025年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刑事、治安、党纪、政务处分,未作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在惩戒期内,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人员),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中岗位所需专业条件对应的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同时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目录外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按照相适相近(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综合审查认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且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仍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2025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目前未满培养协议(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的往届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22日17:00。
2、报名网址:“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平台”)网址为https://gs.pta.zj.cn:8027,报名及相应的资格审核、笔试成绩查询、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面试通知书等均通过网报平台进行。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应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的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及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课程表(原件及翻译件)扫描件。如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超过报名时间的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未报具体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23日12:00。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招聘单位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审核不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初审期限内补传材料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逾期未上传的视同放弃。报名成功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允许再次改报。
到资格初审截止时,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的岗位,进入下一阶段笔试,不足3:1的,招聘岗位将相应核减计划或取消招聘,并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应自接到取消招聘岗位计划通知起8小时内另选岗位进行报名,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10月29日9:00-11月2日10:00。
已确认参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综合基础知识》(含作文),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当天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预计笔试结束12个工作日左右,考生可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查询笔试成绩。之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3倍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会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30541/index.html)上进行公示。
(五)网上资格复审
1、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入围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网上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提交所报岗位资格复审需要的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经确认不参加面试,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2、网上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上传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已取得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3、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报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负责任。
(六)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按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第二代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参加面试,逾期视为放弃。
(七)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将该岗位所有面试评委的评分均计为有效评分后,重新计算面试成绩,按重新计算的面试成绩高者列前位。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或弄虚作假)的,可在该招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对考察对象出具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入围考察人员须积极协调原工作(学习)单位配合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在考察程序中,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招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个人放弃聘用的、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后续招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如需要递补,在该招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并开展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岗位薪酬按招聘单位相应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逾期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的相关通知公告均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30541/index.html)以及网报平台首页(https://gs.pta.zj.cn:8027)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或者招聘环节中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详见《2025年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涉及网报平台相关技术问题的,可拨打网报平台首页的技术电话进行咨询。
(四)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xlsx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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