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事业编】2025年舟山市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赴杭招聘公告(招6人,10月24日~11月03日报名)

招录编制:事业编

招录地区:定海区

岗位类型:事业单位

招录人数:6人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11月03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加快新区时代定海区现代化建设步伐,精准引进契合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经研究,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将赴杭州开展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共有6家单位计划招聘6名事业编制人员(详见附件1)。

二、招聘地点

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928号)。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4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4日后出生)。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应聘人员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5年12月31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毕业的,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6年8月31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毕业的,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浙江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hai.gov.cn);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具体查询途径为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下午16:30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材料:《舟山市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填写个人简历、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专业课程成绩单;国内应届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

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报名者应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单位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

没有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已有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舟山市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其它相关获奖证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已有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其他相关获奖证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2025年11月7日下午,地点为浙江理工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二楼)。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定海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6倍以上岗位需组织面谈,择优按1:6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实际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6倍以上,则按实际人数直接确定面试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面谈和面试时间暂定为11月8日、11月9日。考试地点暂定为浙江理工大学2号教学楼三楼。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定海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考察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以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咨询电话:0580-2037438、监督电话:0580-2601527。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附件1:附件1: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附件2:舟山市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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