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备案制】2026年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公告(招25人,11月03日~11月08日报名)

招录编制:备案制

招录地区:嵊州市

岗位类型:事业单位

招录人数:25人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03日-11月08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总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浙江省人民医院嵊州分院)、嵊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嵊州市卫生监督所)和嵊州市妇幼服务中心共4家卫生健康单位赴高校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3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3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下列情形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或在编人员;

7.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1.网络报名

时间:2025年11月3日(周一)—11月7日(周五)。应聘人员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有关表单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8日(周六) 8:30-12:00。

报名地点: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考生如需了解温州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公布的《“浙里有才”浙江省2026届高校毕业生 医药健康类专场双选会 浙江省第八届卫生人才招聘会 暨温州医科大学2026届毕业生秋季招聘会 通知》,可自行登录网站查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通过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只进行网络报名但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无效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其他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还须提供执(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同意报考证明书须在2025年10月29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研究生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只有临床医学等一级学科的,需提供毕业院校盖章的二级学科研究专业方向书面证明,才可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分类考试形式。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博士学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一般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的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2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须在笔试教室等候,不得擅自离开。

2.面试。入围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 比例确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如因擅自离开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将被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安排的,将另行通知。

面试一般在笔试结束后当日或次日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考生放弃面试的(含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直接面试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将另行通知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其他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将另行通知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6年9月30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尚未取得规培证书或规培证明的考生在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总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浙江省人民医院嵊州分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五)本次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https://www.szzj.gov.cn/)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嵊州市卫生健康局设立监督电话:0575-83275233(党建科)。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

1.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575-83275215;

2.嵊州市人民医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医共体总院人事科:0575-83338396;

3.嵊州市妇幼保健院(浙江省人民医院嵊州分院)人事科:0575-83184759;

4.嵊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嵊州市卫生监督所):0575-83370383;

5.嵊州市妇幼服务中心:0575-83279030。

附件:附件1:1.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2.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报名表.docx

嵊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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