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的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缴费工作已完成。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现将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指标公布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原招聘指标

核减或取消情况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肾内科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神经内科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神经外科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儿科

2

核减为1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介入科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心电图(临床)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中医医院

康复科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中医医院

放射医师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卫生院

皮肤科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中心卫生院

麻醉科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卫生院

全科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卫生院

村卫生室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学影像B超

1

取消

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学影像

1

取消

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海曙区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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