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徐康等1名同志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至8月5日。
2.受理电话:0572-6261863。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报考岗位 |
1 | 徐康 | 男 | 1997.12 | 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 招商管理 |
长兴县商务局
2024年7月25日
原文: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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