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宣传部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岗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根据报名情况,经研究,因岗位1报考人数不足,决定核减岗位1招聘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单位 | 岗位要求 | 计划数 | 核减数 | 备注 |
椒江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椒江区互联网宣传指导中心) | 岗位1:法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 1 | 1 | 报考人数不足,不开考 |
岗位2:专业不限 | 1 | 0 | 开考 |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宣传部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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