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纪委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工作者1名(含结报员工作)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会计资格证且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其他不适合从事编外聘用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15点截止。
2.报名方式:线上,扫二维码报名。
3.提交报名材料:①报名表(二维码内);②个人简历;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④本人身份证(正反页照片);⑤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照片或扫描件)以及继续教育情况证明材料。
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招聘方式
报名材料初审后,组织团队进行面谈,按照面谈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员,最后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1.面谈、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政审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2.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工作地址:杭州上城区望潮路77号上城区纪委
杭州市上城区纪委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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