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医疗卫生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镇海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团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选聘的人才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要求和工作能力;
4.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可不受理应聘人员;
6.镇海区公立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的事业在编人员及已入围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考察的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止。报名者可与用人单位联系报名意向,协商现场报名时间。
2.报名者对照选聘条件,按要求填写并携带《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业绩材料等到选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以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二)考核。本次选聘采取审阅报考人员业绩成果、同行评估、单独面试和面谈方式进行,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具体考核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参照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公示录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选聘人才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保障措施
(一)选聘人才实行年薪制,待遇优渥,具体面议。
(二)选聘人才岗位聘任由区卫生健康局统筹予以保障。
(三)选聘人才子女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市区两级有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以当年度政策为准)。
(四)选聘人才在宁波市六区范围内无房产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三年免租金过渡性安居用房。
(五)选聘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镇海区卫生健康人才专项资金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选聘人才应当全职在镇海区公立医院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不少于五年。
(二)对《2025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团队)需求计划表》中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与选聘单位联系。
(三)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选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公布,请随时关注。
五、咨询电话
单 位 | 咨询电话 |
镇海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 0574-86655005 |
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 0574-86282726 |
监督电话:0574-8928714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4-89287280(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1:2025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团队)需求计划表
附件1-2025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团队)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表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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