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保障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介绍
科研助理岗位是根据科研任务需要设立的岗位,专职为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科研平台管理等各类科研活动全过程提供支撑服务的辅助性管理岗位。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协助开展学术研究、经费报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三)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须为高等学校2025届毕业生,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工商管理类、文秘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财务会计类、统计类;
(六)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身心健康;
(七)具有履行科研助理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数字化办公软件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职称)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tzvcst.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科研助理+所学专业”)。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报名结束后,学校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再通知),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后续通知。
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佐证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2025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五、其他事项
(一)录用后作为学校编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二)待遇按台州市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已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联系人:颜老师(人事处) 0576-89188030
项老师(科技处) 0576-89188159
E-mail:rsc@tzvcst.edu.cn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
附件: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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