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湖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2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备注 |
嘉兴市第一幼儿园 | 2501 | 5 | 园区统配 |
南湖区万舟幼教集团 | 2502 | 7 | 园区统配 |
南湖区余新镇云悦里幼儿园 | 2503 | 4 | |
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幼儿园 | 2504 | 4 | 园区统配 |
南湖区七星中心幼儿园 | 2505 | 5 | 园区统配 |
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二)嘉兴市户籍(以2025年6月30日在册为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含已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其中大学专科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对本科专业不作要求)。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已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5年6月30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5日17:00前,应聘人员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按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作为附件
(1)报名表(见附件,须由本人承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页)。
(3)毕业证书,本科为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同时上传大学专科为学前教育的毕业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参加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材料。
3.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2)资格初审结果7月7日前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告上公布。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招聘岗位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
(3)因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因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后24小时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齐材料报原来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4.打印《准考证》:考生在7月9日至11日期间按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相关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贴好照片),并按准考证上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1)时间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7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形式内容: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的办法为:
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按比例计算最后一个入围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其中报名登记表需A4纸打印并承诺签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要求与报名上传资料相同。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暂定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地点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如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须在提供考生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审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资格复审委托书。
3.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定于7月19日(星期六),面试地点设在嘉兴市南湖区内,应聘者请留意查看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名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最终排名)。如果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2.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它事项
(一)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内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http://www.nanhu.gov.cn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教师,南湖区教育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无关。
(六)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058367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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